生活在加拿大,光是生活必須的開銷就是一大筆錢;
更不要說要買房買車了,有幾個孩子要讀大學。
對於原本根基在國內的移民朋友來說,
如何把國內的資產合法轉移到加拿大,真是世紀大難題!
根據中國外匯局的規定,個人外匯額度是每年5萬美元。
5萬美元的限額對於身家千萬的人來說,實在是太小了,一筆一筆地匯,可能要用上一輩子還不止。
其實已移民海外的中國人,根本不受「個人每年5萬美元跨境匯款」的限制,可以一次性轉出大額的美元資產!
當然了,這並不是無條件的。
首先,你得獲得海外的永居權,比如你已經獲得了加拿大的PR,就可以走這條合法途徑向境外匯款。
其次,既然是合法的,那一定要提供各種資料,經過嚴格審批,所以其申請過程和審批程式也會相對複雜一些。
根據外匯局發佈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表示:
移民財產轉移是有合法途徑的!
《暫行辦法》所指的所指個人財產對外轉移行為包括兩類:
一類是繼承財產轉移,還有一類就是移民財產轉移。
移民財產轉移:即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自然人,將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
對生活在加拿大的朋友們來說,如果你已經獲得了PR,你已經獲得了申請
移民財產轉移的資格!
再也不必為了如何匯款出境煩惱了!
至於如何申請呢?
去哪裡申請?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呢?
(1)轉移的財產必須合法:申請人申請對外轉移的財產應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且不得與他人有權益的爭議。
(2)前往原戶籍所在地:申請人辦理移民轉移需向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申請人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也可以代為接受申請材料。
(3)不得在境內提取現鈔: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售匯後,應直接將外匯匯往移民或繼承人居住國或地區申請人本人的帳戶,不得在境內提取外幣現鈔。
(4)提供材料必須真實:申請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以同一財產重複提出申請等手段非法套取外匯或者騙購外匯對外轉移財產的,外匯局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還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
在申請移民轉移之前,
你得想清楚你到底要匯多少錢出去,
要是反悔了想多匯一點,
外匯局可是不會再理你的。
因為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移民轉移必須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出境的全部財產金額,分步匯出。
而且每次匯多少也有規定:
首次可匯出金額不得超過全部申請轉移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匯出滿一年後,可匯出不超過剩余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匯出滿兩年後,可匯出全部剩餘財產。 全部申請轉移財產在等值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經批准後可一次性匯出。
雖然要求甚多,
但是外匯局也有人性化的一面。
外匯局規定了,移民財產轉移可以本人辦理,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所以身在海外的朋友完全可以找家人或者值得信賴的朋友代辦,不用千里迢迢跑回去啦~
當然了,無論是誰去辦理,
都需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內容包括:申請移民轉移的原因;財產收入來源和財產變現的詳細說明等。
(二)由申請人本人簽名的《移民財產對外轉移申請人情況表》。
(三)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的《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外匯業務申請表》。
(四)申請人身份證明檔。
移居外國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中國戶籍登出證明和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或認證的申請人在國外定居證明。
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應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內地戶籍登出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身份證以及回鄉證或者特區護照。
(五)申請人財產權利證明檔。 如房屋產權證影本、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定書以及其他證明檔。
(六)申請轉移財產所在地或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
(七)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附:
(1)申請人辦理第二次(包括第二次)以後資金匯出的,需提交所在地外匯局向申請人出具的批准復函、申請人前一次辦理匯出時所在地外匯局核發的《資本專案外匯業務核准件》(以下簡稱「核准件」),向原批准地外匯局申請購匯、匯出核准。
(2)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代理協定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委託代理協定、相關財產權利證明,未經公證的,應當進行公證。
只要準備好這些材料,
保證財產的合法和材料的真實性,
合法匯款到海外再也不是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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